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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企职工白条签字领工资工伤索赔说不清
来源:转载自网络  2007-7-6   作者:会员投稿  评论
42岁的朱洋(化名)在一家外企工作,他所在单位每月发工资都令人有些奇怪——每月发放工资都未注明多少钱,员工在一张白条上签字后就可领工资。因为能如数拿到钱,也无人质疑领钱方式。
    
     去年3月8日,朱洋在工作中右肘骨折,经认定为工伤事故,当年12月,经武汉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七级伤残。
    
     此后,朱洋多次要求单位支付工伤补助金,均未能如愿,他遂申请劳动仲裁,因不服仲裁结果,朱洋将单位告上法院,要求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共计4.3万余元。
    
     庭审中,被告承认朱洋是受了工伤,但对其补助金额提出异议,公司认为,朱洋每月工资不是他所说的850元,而只有600元,其伤残补助金计算方式有误。
    
     因为朱洋的月工资是计算补助金的依据,双方虽争辩激烈,却都拿不出旁证佐证———单位出具的工资条上没有朱洋的签名,而朱洋签字的便条上又没有工资金额。
    
     汉阳区法院认为,朱洋在工作中受伤致残,按规定应得到赔偿,但双方都无法向法院举证说明朱洋的工资情况,该院遂根据本人工资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75%的,以当地职工平均工资75%为计发基数的法律规定,朱洋的工作性质属服务业,认定其每月基本工资为622元。
    
     昨日,汉阳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由被告一次性支付朱洋3.7万余元的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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