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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交失业保险赔偿120
来源:转载自网络  2007-6-4   作者:会员投稿  评论
用人单位因未按期给员工缴纳失业保险金,经举报查实,渝北区重庆海都海鲜酒家的33名员工获得了保险金120%的赔偿。渝北区劳动监察大队通报该区首例失业保险金群体赔偿案。
    
     位于渝北区龙溪街道的重庆海都海鲜酒家突然关门,员工上班时被拦在门外,酒家自称“停业装修”。该区劳动监察
     大队立即赶到该酒家,调查发现酒家没为员工缴纳失业保险金。此次停业装修系酒家易主。
    
     依照《重庆市失业保险条例实施办法》,劳动监察部门当场要求酒家尽快结算工资,支付其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和失业保险赔偿金。
    
     该酒家兑现全体员工工资及经济补偿金13余万元,并向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33名员工赔偿失业保险金1.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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