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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能不能以降职为理由,调整员工的薪资?
来源:转载自网络  2007-6-3   作者:会员投稿  评论
问:我公司有个大区经理近段时间一直不认真工作,销售部经理建议将其降职位区域主管,享受区域主管的薪资标准。跟他签定的劳动合同是大区经理的,请问这样做合法吗?
    
     答:劳动法规定:公司有权利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公司有权利根据自己的经营状况确定职工工资的分配方式等。
    
     对于不能胜任工作的,企业有权调整岗位,属于企业自主权.如果公司有相关证据证明该同志确实不胜任工作,是可以调整岗位并相应调整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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