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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怎样签订劳动合同?
来源:转载自网络  2007-6-27   作者:会员投稿  评论
问:职工怎样签订劳动合同?
    
     答: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首先,应该对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如营业执照注册地、经营办公所在地、企业性质等情况了解清楚。如实向用人单位说明自己的相关情况,如文化程度、身体健康状况、就业状况以及住址等,并向用人单位出示在本人户籍所在地开出的进京务工证明,要求用人单位为自己办理在京就业的《就业证》。
    
     第二,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注意避免出现无效或部分无效的劳动合同,有效的劳动合同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劳动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
     (二)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三)订立劳动合同应当符合公平合理原则。
    
     第三、签订前应仔细阅读并清楚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就是指《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中规定的下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社会保险;
     (六)劳动纪律;
     (七)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
     (八)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除上述必备条款外,双方还可以协商一致签订其他约定条款,如试用期、培训、保守商业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以及其他事项。但约定条款同必备条款一样,不得违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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