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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部门:《临时就业证》被人利用要负法律责任
来源:转载自网络  2007-6-25   作者:会员投稿  评论
目前有些下岗职工,随便将自己的《临时就业证》借给别人,结果惹上了不少麻烦与纠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因此特别提醒:下岗职工切莫随意出借《临时就业证》。
    
     由于国家对下岗职工再就业提供政策优惠,一些个体工商户就以帮工或合伙的名义,借取下岗职工的《临时就业证》办理营业执照,以骗取国家税费减免。目前,这种借证办照现象还有不断扩大趋势。有些个体户甚至准备将原有的营业执照申请歇业,然后按以上方法操作。
    
     借证办照,从表面上看,只是一种少数经营者试图骗取政策优惠的“计谋”,以此在国家税费上占些便宜。但据工商检查人员分析,该现象还存在较多隐患。对下岗职工而言,国家提供的优惠政策不能真正落到实处,他们的合法权益被剥夺了。对国家而言,税费流失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被扰乱了,诚实守信、守法经营、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随之遭到破坏,给有关部门的管理工作造成了新的难度。
    
     据了解,一旦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发生违法、违章行为或经济纠纷,此时承担责任的主体只能是登记在册的证照持有人,而非事实上的经营者。将《临时就业证》借给别人办照的下岗职工,随时可能成为承担行政责任或民事责任的主体,甚至可能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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