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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伤保险制度将出台
来源:转载自网络  2007-6-22   作者:会员投稿  评论
从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今年1月1日工伤保险条例实施以来,该市已认定工伤6115人。2005年北京市将进一步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同时制定出台机关事业单位工伤保险制度。
    
     机关事业单位工伤保险制度将出台
    
     记者了解到,2005年该市工伤保险政策将适应所有制结构调整和就业形式变化的格局,以混合所有制、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同时,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伤保险制度也将研究出台,形成既适合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各自特点,有相互衔接的工伤保险制度体系。
    
     据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王德修介绍,现行工伤保险条例进一步准确界定和放宽了工伤认定的范围,将“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情况延伸到“因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情况。
     2005年工伤抚恤金将通过银行发放
    
     劳动部门提供的统计数字显示,本市工伤保险覆盖人群进一步扩大。截止到今年9月,该市已有5.23万个企业为259.37万名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目前外地农民工参保人数为5.49万人。根据计划,本市将对伤残达到1-4级工伤职工的伤残抚恤金和因工死亡工伤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通过银行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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