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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期满员工走人企业无权要培训费
来源:转载自网络  2007-6-16   作者:会员投稿  评论
单位派关某外出培训6个月,培训费花去2万元。后关某合同期满提出终止合同。单位称如果终止合同,关某必须退还2万元培训费。请问合理吗?
    
     房山司法局霍言:根据有关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本案中,关某与企业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双方劳动关系已终结。企业以索要培训费为条件相威胁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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