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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楼讨薪"频发政府呼吁拿证据依法讨薪
来源:转载自网络  2007-6-12   作者:会员投稿  评论
“跳楼”讨工资三兄弟被拘留●追踪
     昨日,早报a11版报道四川来泉打工的张坡三兄弟,为讨回被欠的5万元,爬上5楼,以“跳楼”相逼讨薪。最后,在多方努力下虽然拿回了血汗钱,三兄弟却面临着治安拘留。
    
     近年来,“跳楼讨薪”现象屡有发生,引起各界关注。
    
     劳动部门:有纠纷,一定要投诉
    
     “带着足够的证据到劳动部门投诉,这样的现象完全可以避免。”泉州市劳动监察大队一位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说。
    
     今年11月份泉州市劳动监察大队处理的工资纠纷案件就有60余起。“只要有来投诉的,几乎都已经解决了。”
    
     对于符合条件的投诉,且情况不是很复杂的,劳动监察部门在收到投诉登记表五个工作日内,将依法受理,并于受理之日起立案查处,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务工人员对这个时间很少有概念。”这位负责人介绍,特别是到了年关,劳资纠纷案件相对集中,特别是建筑行业欠薪投诉现象比较突出,很多外来工又急着回家过年,在时间上要求比较苛刻。
    
     他特别提醒,务工人员在投诉时一定要提供能证明劳工关系和拖欠工资的证据。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应提交劳动合同复印件,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可提供用人单位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作为凭证。因此,务工人员从聘用一开始,就应该留心收集相关证据。
    
     市总工会:极端讨薪不可取
    
     “太极端了,实在不可取。”谈起“跳楼讨薪”事件,市总工会副主席蔡金宝说,在遇到欠薪问题时,务工人员一定要懂得通过劳动、工会等部门,利用合法渠道讨薪。
    
     “工会是工人组织,为外来工讨薪也是我们分内事。”蔡金宝说,近年来,泉州市总工会一直在推行企业“承诺按时足额发放工资”,旨在树立一批不欠薪企业,建立良好的企业形象,让务工人员有保障。“就是要把不欠薪企业与欠薪企业划清界限。”
    
     蔡金宝说,在讨薪时最常碰到的就是工价不明。因此,工人在做工时,每月的工单都应保存好,以防出现劳资纠纷时没有证据。到一个地方上班时,也应该先熟悉厂里的一些规定,如果有苛刻条款的,可以及时举报,“要不到时候工厂以各种名义扣罚工人,也是哑巴吃黄连了。”
    
     她提醒务工人员,在遇到欠薪或克扣工资时,“不超过两个月就要举报”,她说,时间拖得越久,往往在处理时会越复杂,个人权益被侵害的可能性就越大。
    
     法院:可依法向法院起诉
    
     泉州中院宣传科的同志介绍,当务工人员发生劳动纠纷后,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如果对仲裁裁决有异议的,都可以依法向当地法院起诉。
    
     由劳动仲裁部门作出仲裁后,再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是劳资纠纷问题中法律解决渠道的必须程序。若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及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做出的仲裁判决,都可依法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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