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惨遭泼硫酸,能否算工伤?
来源:转载自网络  2007-6-11   作者:会员投稿  评论
因小事不经意种下“祸根” 没想到同事心存报复——
    
     基本案情
    
     孙某和刘某都是某公司的保安员,两人曾因琐事吵过架。一天两人同值夜班,交班时一语不合又发生争执,结果受到领导批评。
    
     刘某怀恨在心,第二天上午,他乘孙某下夜班回到单位宿舍睡觉时,把事先准备好的硫酸向孙某身上泼去,导致孙某皮肤被烧伤。这是否属于在工作场所发生的工伤事件?
    
     专家观点
    
     陈进华律师: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应当认定工伤。对于暂时缺乏证据,无法判定其受伤害原因是因公还是因私的,可先按疾病和非因公负伤、死亡待遇处理。
    
     当时孙某已下班,其受伤害原因是否因公很难认定,但可以向致害人要求人身伤害赔偿,并向单位要求按疾病和非因公负伤、死亡给予相应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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