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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运观察:维权需要制度性设计
来源:转载自网络  2007-5-29   作者:会员投稿  评论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天职。《中国工会章程》明确规定:“中国工会的基本职责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对工会维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可以说,科学化、规范化的维权应该成为工会工作的当务之急。
      注重维权的科学化、规范化是当前工会维权工作的迫切需要。随着用工制度的改革,近年来,企业劳资争议案呈上升趋势,工会组织在维护职工权益方面的工作愈显突出。在一些地方,工会组织甚至成了“救火队”,哪里出现情况奔哪里,这样既疲于奔忙,效果也不好。那么如何才能使维权规范化、科学化?一些工会组织开始探索流程管理。
      充分利用健全的组织网络,建立劳资纠纷,尤其是重大性、群体性劳资纠纷报告、预警机制,强化三个必须:群体性劳资矛盾发生的原因工会必须及时了解;群体性纠纷发生后工会主席必须到场;面对职工群众的过激情绪,工会必须做好疏导和控制。
      在对劳资争议情况充分了解后,建立专人负责和处理制度。为了确保处理纠纷工作的及时性、连贯性,对所有发生的纠纷,工会都应指定专人负责,调处意见都直接与企业、与职工直接协商,特殊问题寻求政府有关部门支持。
      建立调处结果备案、跟踪制度。职工的权益是不是真正得到维护,重点在调处结果的兑现上。各级工会要做到每一起调处都实行备案制,对处理纠纷中的每一个过程都要求记录在案,并适时进行回访,了解事情的进展和工会工作人员的态度。
      利用流程来实现维护职工权益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对维护职工权益的作用巨大。以上海市金山区总工会为例,去年一年中,区总工会参与协调劳资纠纷80多件,参与劳动争议仲裁案104件,直接处理职工信访45件,做到了件件有人到场,有人负责协调、处理,很好地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起到了稳定一方的作用。由于公正客观、既讲法也重情理,规范化的维护还受到职工、企业、政府三方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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