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办公资料库

办公首页

会员登陆

您所在的位置: 办公时尚-您的办公专家办公新闻劳动工资 → 文章正文

降我工资行吗?
来源:转载自网络  2007-5-28   作者:会员投稿  评论
问:2004年5月,我应聘到一家公司就职,与公司签订了2年的劳动合同,并约定月薪2000元。今年,公司让我到外地公司工作,月薪降低了500元。请问公司这样做是否合法?
    
     答:公司既然与你签订了劳动合同,并约定了月薪等条款,双方应严格依照合同享有合同权利,履行义务。公司擅自变更合同约定的内容属于违约行为。你可以在接到公司通知后60日内,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对仲裁决定不服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关于我们 | 广告合作 | 服务条款 | 隐私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办公时尚版权所有 2000-2008 | 客服QQ:30703707 | 邮箱 xiangsiwo(@_@)126.Com((@_@)改为@)
互联网信息服务ICP备案 赣ICP备070024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