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瑞安市劳动保障局、司法局联合出台《瑞安市工伤、欠薪法律援助案件合作处理暂行办法》,通过整合资源、加强联动,简化办案程序,及时快速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合法权益。
《办法》规定,瑞安市法律援助中心、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和劳动争议仲裁院三家单位加强合作,畅通工伤维权、欠薪追偿的法律渠道。法律援助中心将所受理的小额简单的劳资纠纷案件,直接函告并移交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和劳动争议仲裁院快速处理;劳动保障部门对老板逃逸等疑难案件则直接函告、移交法律援助中心受理,快速纳入司法程序进行追偿,避免劳资纠纷“一裁二审”冗长程序带来的恶性追偿事件和群体性事件隐患。
瑞安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大队长徐定横说:“以往发生老板逃逸、拖欠工资的劳资纠纷,劳动部门调查取证作出行政处理决定书,60日后才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现在通过法律援助中心,直接进入法律程序,对老板财产进行冻结,可更好保护劳动者权益。”
《办法》还规定,三家单位的任何一方,收到案件移交告知函后,3个工作日内必须反馈受理情况,结案后7个工作日内必须书面反馈结果,严格防止推诿扯皮、办事拖拉现象。同时,《办法》还规定,法律援助中心对劳动保障部门移交的案件,聘请律师给予法律援助,减免律师费。劳动保障部门对法律援助中心函告转办的案件减免劳动调解、仲裁费用,最大限度降低弱势群体的诉讼成本。同时,无营业执照厂里发生事故时,劳动部门代替劳动者跟厂方协商,不管最后鉴定结果是否属工伤事故,厂方都需先垫付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