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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诈骗惯用三招
来源:转载自网络  2006-6-9   作者:会员投稿  评论

     由高检院影视中心《法治中国》栏目组制作的电视专题片《加盟陷阱》,前不久在全国100个城市有线电视台播出后引起强烈反响,这起合同诈骗案的被害人日前从各地赶到广州领取被骗的“加盟费”。
    
     柯国民、邓碧海等人在中国科协广州科技园联合发展有限公司租用场地,成立金玻维复合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打着“高科技、高收益、低成本、低风险”的幌子,两个月里骗取被害人“加盟费”29.4万元人民币后“蒸发”,被害人波及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此案经广州市萝岗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柯国民被法院一审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1万元;邓碧海被以同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
    
    
     办案检察官近日向记者介绍了“加盟”诈骗的三种骗术:
    
     一是精心打造“皮包公司”法。2004年7月,柯国民等人得知“无碱无捻粗砂”市场前景不错,便纠合邓碧海等人凑足15万元合谋,用假身份证花钱通过专门代办工商登记的中介公司,虚假出资50万元人民币注册登记设立了形式完全合法的金玻维复合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还制作了印刷精美考究的《加盟简章》,伪造国家建筑材料测试中心的《检验报告》。很多被害人说,他们起初对金玻维公司很怀疑,经过工商查询确认金玻维公司经合法登记注册后才上了当。
    
     二是借助媒体广而告之法。柯国民等人共投入约16万元在几份全国发行量大的报纸以及各省主流报纸刊登发布金玻维公司招揽“晶软丝”产品加盟的广告,同时还在互联网上建立了网站。由于选择媒体信誉度高、发行量大,广告发布不久,就有人上当。
    
     三是“鱼目混珠”引人上钩法。柯国民等人聘请了一个懂得一些玻璃拉丝技术的人加入金玻维公司。欲加盟的客户到金玻维公司实地考察时,亲眼见到的确能将玻璃变成玻璃丝的生产设备和技术,纷纷与金玻维公司签订加盟协议,交纳加盟费。实际金玻维公司提供的生产技术是一种已被国家三令五申禁止使用的粗糙技术。
    
     针对“加盟”诈骗的这些招数,检察官建议投资者加盟前多方求证,别让美丽的幌子蒙住眼睛。
    
     来源:检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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