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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若想延长怎么请?
来源:转载自网络  2006-6-11   作者:会员投稿  评论
又是一个长假!规划了好久,要去那个想了很久的地方或是趁着长假回去看看好久没见的父母。想避开交通高峰,决定跟老板谈谈,请个假提前一点走或者晚点才回来。可是,请假是要扣工资的,到底如何请才最合算呢?下面我们就请假的问题提供大家几个小建议。
    
     请假方案一:调休根据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也就是说,如果劳动者以前曾在法定假工作,而没有得到经济补偿的话,可以转化为调休。积累下来,和长假一起用。
    
     请假方案二:年休假年休假制度,是指职工每年享有保留工作和工资的连续休假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上海市人民政府于1992年颁发的《关于本市企业职工休假问题的实施意见》规定:在国务院尚未作出新的规定之前,企业仍可以按原规定,安排职工休假。
    
     因此,年休假制度暂时可以不实行。当然企业也可以参照上海市的有关规定决定给与员工一定的年休假。对于实行年休假制度的企业,劳动者也可以把年休假和长假结合起来用。
     请假方案三:探亲假探亲假制度,是指按我国规定,给予与家属分居两地的职工在一定时期内回家与父母或配偶团聚假期的制度。探亲假主要注意以下几点:必须是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其他性质的用人单位如愿意给员工探亲假也可以给予;本人必须在用人单位工作满一年。
    
     探亲假分为探望配偶的假期和探望父母的假期。如本人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如本人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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