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沈晚报:个体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条件是什么?
沈阳市养老保险中心:
(1)具有我市城镇户口的个体工商户业主及其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女未满50周岁、男未满60周岁的从未参加过养老保险的人员;
(2)原已参加养老保险,因失业(并轨)等原因与原用人单位脱离劳动关系,或因故停止缴纳养老保险费,现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
(3)我市行政区域内城镇户口,1998年以来参加过个体从业人员养老保险,现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不满15年并未办理退费手续的人员;
(4)我市城镇个体工商户的业主及雇员属外埠人员或农业户口的应参加沈阳市基本养老保险。
辽沈晚报:个体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怎么办理?
沈阳市养老保险中心:
符合参保条件人员,持工商银行结算存折(预存金额不低于三个月的应缴额)、户口簿、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区的街道办事处办理登记及银行代扣缴费手续。
对已参加过养老保险人员,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本人的停保证明。
在个体工商户中从业的外埠、农业户口人员以个体工商户为单位,统一到从业所在区、县(市)养老保险管理分中心办理参保手续。
辽沈晚报:个体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是什么?
沈阳市养老保险中心:个体从业人员按我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月缴费基数,按照缴费基数的18%缴纳养老保险费。
辽沈晚报:个体参保人员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是什么?
沈阳市养老保险中心: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1)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2004年1月1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女年满55周岁。
(2)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在本人从业期间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参加我市养老保险的外埠和农业户口的城镇个体工商户业主及从业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就业中断的,个人账户储存额根据本人自愿一次性返还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或予以保留并继续计算;就业中断后再就业的,养老保险关系可以接续;在其他城市继续从业的,养老保险关系可以转移。符合退休条件的,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后,可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辽沈晚报:参保人员退休后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标准如何?
沈阳市养老保险中心:符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参保人员,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具体标准是:
1.基础养老金为退休当时上年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若缴费年限超过15年,每超过一年再增发上年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0.6%;
2.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本人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除以120;
3.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另外计算过渡性养老金、调剂金。
辽沈晚报:个体从业人员如何办理退休?
沈阳市养老保险中心: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人员,到户口所在区、县(市)的劳动保障部门办理退休手续;外埠人员到参保所在区、县(市)的劳动保障部门办理退休手续。
辽沈晚报:个体参保人员每月什么时间办理退休手续?
沈阳市养老保险中心:每月25日至次月5日。
辽沈晚报:参保人员在企业退休和在个体退休时计算退休费的方法是否一样?
沈阳市养老保险中心:不论以何种身份办理退休手续,计算退休费的方法是一样的。
辽沈晚报:由于未及时办理退休手续,现如本月退休,以前养老金能否补发?
沈阳市养老保险中心:正常情况下以劳动保障部门审批退休日期的下月开始享受养老金,对之前的不予补发。
辽沈晚报:个体参保人员如何办理银行代扣缴费手续?
沈阳市养老保险中心:持本人的工商银行结算存折(预存金额不低于三个月的应缴额)、户口簿、身份证、停保证明(新参保人员不需提供)到户口所在区的街道办事处办理登记及银行代扣缴费手续。
辽沈晚报:个体参保人员代扣缴费后如何索取缴费凭证?
沈阳市养老保险中心:银行代扣缴费成功后,每月25日以后持代扣缴费存折和身份证到工商银行指定网点打印缴费凭证。
辽沈晚报:个体参保人员代扣存折丢失、变更联系电话等情况出现,应如何处理?
沈阳市养老保险中心:个体参保人员银行代扣缴费账户的账号、地址、联系电话发生变更时,要及时到参保的区、县(市)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辽沈晚报:银行代扣缴费人员停止扣缴后,如何办理?
沈阳市养老保险中心:参保人员代扣账户连续三个月(含本月)未缴费成功的,即视为自动中断银行代扣缴费关系。需继续缴费的,应到养老保险管理经办机构重新办理激活手续。
辽沈晚报:已按个体参保的人员如何办理在沈阳市内的保险关系转移?
沈阳市养老保险中心:由于户口等原因需要办理保险关系转移的个体从业人员,可凭户口证明到缴费区提出转移申请,持“变动通知单”到转入区养老保险管理经办机构办理接续手续。
有接收单位的个体人员,可凭单位介绍信或用工合同到区养老保险管理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接收单位必须是我市统筹范围内参保的企业或事业)。
辽沈晚报:如何办理省外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沈阳市养老保险中心:可凭本人省外户口证明或单位介绍信(用工合同)、转入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的开户银行、账号、名称,到参保的养老保险管理分中心打印“转移单”,然后持“转移单”到市中心个体处办理基金转移业务。
辽沈晚报:户口为外地但已在我市以企业形式缴纳养老保险,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养老保险关系该怎样处理?
沈阳市养老保险中心:与我市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外地户口的参保人员,可根据本人的意愿,将其在沈工作期间缴纳的养老保险转移到户口所在地的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辽沈晚报:我市户口在外地参保的人员如何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回我市?
沈阳市养老保险中心:转移人员凭本人户口证明到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个体处领取“养老保险关系接收函”,再到外地参保的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业务。
辽沈晚报:外地转入参保人员怎样认定工龄?
沈阳市养老保险中心:外地转入的人员应在每周三持人事档案和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到沈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工龄认定。
辽沈晚报:省机关事业单位解除关系人员工龄如何认定?
沈阳市养老保险中心:2004年1月1日以前与省机关事业单位解除关系的人员凭人事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到沈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工龄;2004年1月1日以后解除关系的事业单位人员由省劳动厅认定工龄。
辽沈晚报:养老保险费滞纳金是如何计算的?
沈阳市养老保险中心:养老保险费滞纳金是按欠缴保险费额乘以千分之二乘以欠费天数(欠费天数从2006年1月1日至补缴之日)。
辽沈晚报: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是否可以不缴纳养老保险费?
沈阳市养老保险中心:可以。
辽沈晚报:如何知道银行扣款是否成功?
沈阳市养老保险中心:银行代扣缴费在每月18日-24日期间进行,缴费人员可在每月25日后到工商银行任意网点查询代扣缴费情况。
辽沈晚报:按个体政策缴纳养老保险费与按企业政策缴纳养老保险费重复时怎么办?
沈阳市养老保险中心:个体人员现金缴费与企业缴费重复时,凭个体现金缴费收据到参保区养老保险管理经办机构办理退费手续。若个体缴费是以银行代扣形式缴纳的,应退付企业期间缴费。
辽沈晚报:养老保险代扣结算存折可否多人共用?
沈阳市养老保险中心:养老保险银行结算存折必须专人专用,不能与他人共用。
辽沈晚报:何种情况个体人员的缴费可以退付?
沈阳市养老保险中心:个体参保人员没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死亡或出国定居时,提供死亡证明或出国定居及户口注销证明,其继承额或返还额为在企业缴费期间的个人缴费本息和按个体缴费政策缴费期间的个人账户本息及个人账户外个人缴费本金。
辽沈晚报:个体参保人员办理退付时间?
沈阳市养老保险中心:每月1-10日为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办理退付业务的时间。
辽沈晚报:办理退付手续时应提供哪些要件?
沈阳市养老保险中心:(1)退付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工商银行的结算存折。
(3)出国人员有出国定居手续或户口注销证明。
(4)死亡人员凭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
(5)缴费重复的个体参保人员可凭缴费收据。
辽沈晚报:个体参保人员退付的标准是什么?
沈阳市养老保险中心:其在企业缴费期间的个人缴费本息和按个体缴费政策缴费期间的个人账户本息及个人账户外个人缴费本金。
辽沈晚报:办理省内养老保险转移手续需要多长时间?
沈阳市养老保险中心:省内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省社保局作出统一规定,每月15-20日转移一次,因此,办理转移手续最少也得一个月。
辽沈晚报:无视同缴费年限的人员可否从1992年10月补缴养老保险费?
沈阳市养老保险中心:不可以。
辽沈晚报:养老保险可否中途退费?
沈阳市养老保险中心:养老保险属国家强制性保险,除符合一次性支付条件的人员,其他不可以退费,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不满15年,经本人申请可以办理退付手续。
辽沈晚报: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可否从现在参保?
沈阳市养老保险中心:可以。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不满15年者,本人申请可往后顺延,至15年时,方可办理退休手续。
辽沈晚报:个体从业人员可否选择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基数?
沈阳市养老保险中心:个体从业人员以我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个体缴费满1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的,从2005年7月起,可申请按社会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缴纳以后年度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辽沈晚报:选择60%作为缴费基数缴费后会不会影响退休时的待遇?
沈阳市养老保险中心:会降低养老金待遇水平。
辽沈晚报:符合条件的个体从业人员如何申请按社平工资60%为缴费基数?
沈阳市养老保险中心:缴费满1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人员可到养老保险管理分中心提出申请,填写表格后可以从2005年7月开始按60%缴费,期限为1年(指社保年度每年7月至次年6月),年内不允许更改缴费基数。
辽沈晚报:个体从业人员可否一次性趸交若干年的养老保险费?
沈阳市养老保险中心:不可以。个体从业人员必须按月以银行代扣形式交纳养老保险费。
辽沈晚报:个体参保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死亡,其个人账户应如何处理?
沈阳市养老保险中心:退付其企业缴费期间的个人缴费本息和按个体缴费政策缴费期间的个人账户本息及个人账户外个人缴费本金。
辽沈晚报:如何理解视同缴费年限?
沈阳市养老保险中心:视同缴费年限是计发过渡性养老金主要参数,直接关系到参保人员的养老金水平,是职工在实行个人缴费以前的连续工龄,经劳动行政部门认定后为视同缴费年限。我市的视同缴费年限是指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1992年9月30日前的有效工龄。
辽沈晚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可否免缴滞纳金?
沈阳市养老保险中心: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期间凭《沈阳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补缴以往欠缴的养老保险费时免征滞纳金;补缴在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期间欠缴的养老保险费时也免征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