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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的门槛
来源:转载自网络  2006-6-11   作者:会员投稿  评论
1949年出生的韩先生2002年与单位签订了协保,没了生活费,而找工作的热情也在一次次的挫败中锐减,现在他和读高中的儿子都是靠着妻子仅800元的退休工资维持生计,很是艰辛。当知道失业人员每月可以向社会申领290元的生活补助时,他的心燃起了希望,“多少可以解解燃眉之急”。然而,当他兴致勃勃去申请时,竟连连遭到拒绝,理由是“指标未到”,可是,每人290元,三人就是870元,为什么只有800元生活费的韩先生家却不够“指标”呢?看着他困惑而沮丧的脸,我们先向其讲述了有关协保人员的就业优惠政策,及生活实在困难时可持《协保人员证》到街道申请协保人员的每月100元(55岁以下),180元(55岁以上)的生活补贴,申请后街道应予以支持直到协保人员找到工作。
    
     至于他为什么在没有拿到这100元生活补助时申领不到低保呢?原来,对于韩先生的问题来说,从表面上看,其家庭每月的800元生活费的确不到870元的低保标准,但因其妻是退休工人,在低保中应以390元计算,在学的儿子以290元计,则不论韩先生有没有申领100元的生活补助,他们家都不到申领低保的门槛(390+290=680<800),如此算来,韩家的800元还在社会可补贴的标准之上,那么,他们自然申领不到低保了。但是再过一年多,韩先生过了55岁,其可申领生活补助变为180元时(290+390+〈180〉=860>800,高于之数额即60元便可向社会申领。由此我们可看出,低保的标准并不是一律每人290元来算的,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咨询中,我们还遇到过下列三种情况:(以一家三口为例)1、一人协保,一人下岗,孩子未成人:同样先把协保一方撇开不论,下岗方可申领得标准与退休一样是390元,孩子290元,则再减去570,即最低工资标准(无论下岗工资实为多少均减去570),即290+390-570=110,那么,这种情况的家庭可以申领110元的低保费,协保方仍可到街道申领100?180元的生活补助。2、一人协保,一人长病假,孩子未成人:同上,只是病假方的低保份额按290元计算,并把减去570元换作减去长病假工资的最高标准456元,即290+290-456=124元。协保人员仍可申请生活补助。3、一人协保,一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得到不封顶的经济补偿金,孩子未成年:则在一定时间内家庭不可申领低保,根据社保部门内部资料的计算方法,假设该人经济补偿金为30000元,则(30000-6000)÷(570+290+290)≈22月,即约22个月后才能继续向街道申请低保。(注:此处数据纯属虚拟,仅述概况,具体标准仍需请教社保中心予以计算。)
    
     对协保人员的家庭来说,踏入低保的门槛无疑于寒冬里的一杯暖羹。经过我们咨询后的韩先生满意地离开了服务站,也消除了对街道工作人员的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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