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郊区上班职工参加城保有条件
来源:转载自网络  2006-6-11   作者:会员投稿  评论
《上海市小城镇社会保险暂行办法》实施以来,12333电话咨询中心已经接到不少市民来电咨询,到底如何确定参加城保还是镇保。对此,有关人士提醒,在郊区或注册在郊区的用人单位工作的职工,2种情况参加城保,否则,单位应按规定为职工参加镇保。
    
     具体解释为,镇保的适用范围是本市郊区范围内用人单位及具有本市户籍的从业人员,以及经市政府批准的其他人员。已与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参加城保的从业人员;用人单位招用原参加城保,并经协商一致继续参加城保的从业人员,不适用本办法。
    
     根据上述规定,目前在郊区或注册在郊区的用人单位职工,有两种人可以参加城保,即已经在单位并参加城保的职工,以及单位招用原参加城保的职工,经协商一致可以参加城保。除此之外,注册地或经营地在郊区的单位的新进职工必须参加镇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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