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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如何调整基数?
来源:转载自网络  2006-6-11   作者:会员投稿  评论
问:每年四月份的三金基数要进行调整的。这个调整是何含义?比如上海地区的,今年最低1108的,到明年四月份上海市劳动局是不是按照各个单位去年年底上报的工资总额的平均数估算出一个数值,以这个数值来定2005年的最低基数?那如果各个单位报的都很低的话,不是会影响这个数字?另外,有个例子,想让大家帮我分析一下,有个员工来我们公司的时候原来基数是1108,而我们给他的工资是1500(第一个月),我们是否一定要在当年给他做调整还是等到次年的四月份给他调整到1500,如果次年的最低基数是1300,我们能否给他调整到1300,而不是1500?
    
     答:这个是劳动部门根据《社会保险征缴暂行条例》的规定中,关于申报职工缴费基数的限制来调整的,限制条件为: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
    
     所以每年三四月份,当地统计部门的数据出来以后,会根据数据计算一个60%是多少,低于此的按此数执行。
    
     你公司按以上说法是按最低标准给大家申报的,不合法,应该按本人上年平均工资申报,1500就是1500,当然如果是900,你就要按1108来调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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