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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避欠薪风险有招
来源:转载自网络  2006-6-11   作者:会员投稿  评论
劳动监察部门在处理拖欠工资时,往往因为举报者拿不出老板欠薪的凭证,而使得执法时困难重重。专家为打工者支招,教他们如何规避欠薪风险。
    
     据了解,市劳动监察部门每年接到的不少举报中,打工者拿不出欠薪的任何凭证。当执法人员去调查取证时,狡猾的老板一口否认。还有些打工者出来打工时往往依赖同乡推荐,甚至连为谁打工都没搞清楚就开了工,最后投诉时说不清谁是老板,让执法人员左右为难。
    
     如何规避欠薪风险?专家说,打工者保护自己应该从签订劳动合同开始。因为,《劳动法》中详细规定,在合同中应写明劳动报酬,具体应涉及劳动报酬的数额、支付方式及支付形式。
    
     本报的报道《尽快建立欠薪保障制度》,提出政府应尽快建立欠薪保障制度,其保障范围也是建立在劳动者与雇主签订劳动合同基础上的。
    
     对于一直没有和雇主签订劳动合同的打工者,切不可轻信老板“过几天就补”的口头承诺。如果单位一时效益不好,老板提出暂缓发工资,打工者一定要让对方留下书面凭证,一旦遇到恶意拖欠工资,可作为举报证据。
    
     此外专家还介绍,有些企业连年亏损,便将积压产品抵押给职工,这也是法律上不允许的。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工资必须以货币的形式支付给劳动者本人。遇上这种情况也应当及时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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