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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频违章缘于“从众心理”
来源:转载自网络  2006-6-11   作者:会员投稿  评论
4月1日,短短3个小时,沈阳就有1768人因违章被处罚,可是这处罚并未起到警示作用。昨日,记者在五爱市场、南塔鞋城门前、中街新玛特门前的交通路口看到,仍有大批行人、非机动车车辆无视红灯的存在、不走斑马线,行走在机动车道上甚至在机动车辆之间穿行。
    
     目击:多数行人不看信号
    
     昨日11时,在小南街与热闹路的交叉路口,众多的行人和倒骑驴、机动车几乎“走”成一片,行人灵巧地穿梭在机动车辆之间,倒骑驴则是见缝插针,毫不迟疑,机动车最后只能狂按喇叭,十分无奈。
    
     记者在这个路口观察了10多分钟发现,过街的行人多数都不看红绿灯,只要看到机动车辆之间有“路”可行就毫不迟疑地冲过去。记者随机采访了几名市民,得到的答案基本都是“别人都这样过马路”,或者“赶时间”。
    
     无奈:违章者认罚不认错
    
     青年大街南出口路车流量大、车速快,为了确保过街行人的安全,政府于2004年修建了文安路地道桥,可是仍有行人嫌“麻烦”而冒险在地面过街。在此处协勤的李大爷无奈地说:“一些行人特别是骑自行车的,都嫌麻烦不愿意走地下通道,看见车稍微少点就猛骑猛跑过去。一次我提醒一名妇女,让她走地下通道,结果她回头就骂了我一句。”
    
     同样,在4月2日交警对行人和非机动车违章进行处罚时,就出现过违章人员认可挨罚,也不愿“认错”的情景。
    
     分析:“从众心理”是主因
    
     记者就如何提高市民素质采访辽宁省省情研究所所长梁启东时,梁启东认为,行人如此频繁的违章是典型的“从众心理”。在这种心理的驱使下,乱穿成了正常的,“守规矩”反而被视为“另类”。要改变这种状况,一方面应该加重处罚力度,让违法者引以为戒;另一方面交通管理部门也要加快交通管制方面的软件建设,对目前道路存在行人安全设施不完善,安全标识不明显,或是道路设施考虑不全、设置不合理的情况进行改善,以减少行人违章的可能。
    
     沈阳市政协委员王国兴提出自己的看法:行人违章的普遍存在和守法意识的淡薄,根源在于交通教育和法制教育的缺失。他们把交通法规当作一种束缚,总是以一种消极、被迫的心态去面对它,而不知自觉守法就是对自己的保护。记者冯岚
    
     他山之石行人违章咋处理
    
     济南:如果遇到行人违章,交警一般要求违章行人退回路边等待信号。济南的地方交通法规还规定:行人违章,最高可被处以30元的罚款。
    
     长沙:交警部门对违章的行人、非机动车驾驶者罚款5元,不听劝阻、态度恶劣的将予以治安拘留。
    
     石家庄:石家庄出台的《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章记分试行办法》规定:“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违章,根据违章情节分别记分并登记其单位、身份证号码,实行微机记分管理。凡记满12分,都将自己掏钱进学习班接受集中教育。”该《办法》把原来的交警一家管交通,变为单位、学校、居委会多家管交通。如果某单位超过9人出现交通违章,由该单位负责举办交通法规学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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